考試科目設置和時間安排
1、考試科目分為學校考查和全市統一考試兩類。
2、學校考查科目包括音樂、美術、理化生實驗操作、英語口語,綜合實踐活動(含勞技、信息技術、社區服務、研究性學習等)以及地方和學校課程,考查時間安排在該學科課程完成時進行,考查成績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
3、全市統一考試科目為:思想品德、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共10科。其中地理、生物兩科考試時間安排在八年級結束時進行,地理、生物考試成績三年內(即考試當年、第二年、第三年)有效,其它學科考試在九年級學科結束時進行。
4、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試卷卷面分數均為150分,考試時間各120分鐘;其他學科卷面分數均為100分。思想品德、物理兩科考試時間各90分鐘,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四科考試時間各60分鐘。
5、語文、數學、英語3科的成績按原始分記載。其它學科(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按A(85-100)、B(70-84。5分)、C(60-69。5分)、D(0。5-59。5分)記載,物理、化學除了以等級方式記載外,并分別按每科卷面成績的20%、10%作為獎勵分計入總分進行投檔錄取,中考投檔學科總分為480分(語數英各150分,物理20分,化學10分)。若當年思想品德、物理、化學3科所劃等級人數不能滿足普通高中達標校計劃招生數錄取要求時,可降低思想品德、物理、化學3科的等級檔次成績,每下降一個檔次為5分。缺考、0分的不記等級。八年級地理、生物兩科考試成績達不到C級的考生,允許在九年級參加重考。思想品德、歷史兩科實行開卷合場考試。考試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成績單在報考的學校或中招辦領取),考生若對個人某學科成績有疑問,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所在學校或縣(市)區中招辦查詢分塊得分情況,但不查卷。
6、考試時間安排
(1)6月4日(星期六)上午2012屆初中畢業班學生和2011屆初中畢業班重考學生考試:
9:00—10:00地理10:30—11:30生物
(2)2011年中考科目和時間:
其中6月12日上午8:30——8:50進行英語聽力考試,時間為20分鐘,分值占英語考試總分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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