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關于2011年春季省屬事業單位等公開招聘人員
統一筆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省直各有關部門(單位)、中央在閩單位,各設區市人事局(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
為做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經研究,擬定2011年4月23日舉行2011年春季省屬事業單位等(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一筆試。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圍
1、財政核撥、財政撥補經費的省屬事業單位招聘行政管理人員、學生輔導員、教學科研輔助人員、工勤人員等公共崗位工作人員。
2、經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省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
3、省、市、縣(區)、鄉鎮(街道)屬事業單位部分崗位專門面向我省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其他類型省屬事業單位,中央在閩事業單位,各設區市、縣(區)、鄉鎮屬事業單位補充上述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招聘其他工作人員也可委托參加此次公開招聘考試。
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均須按編制和崗位設置結構比例要求進行。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招聘單位報考資格條件。
各招聘單位制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應符合國家、我省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含有歧視性條款,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也應符合崗位實際需要,不得作過多過細設置。如要求設置相關專業的,請參考《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將相關專業的具體范圍加以備注,以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二)報考面向我省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招考崗位(即專門崗位)的人員,是指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于2010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2010年底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其中服務期滿二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報考所有專門崗位;服務期滿一年的高校畢業生,限報考縣(區)、鄉鎮的專門崗位。報考專門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三)其他
1、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含碩士)以上學位的臺生,符合招聘條件的,可報考所有崗位。
2、2010年、2011年留學回國人員按應屆畢業生報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3、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4、2011年福建省內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
5、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驗”。
6、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均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任一學歷(位)報考。
7、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除招聘單位另有規定外,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31日。2011屆博士研究生畢業的報考者學位證書須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工作步驟
(一)各有關單位根據單位編制、人員結構情況和招聘具體實際,抓緊研究招聘方案,認真填報《福建省2011年春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有安排崗位面向我省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招聘任務的單位應按照我局《關于2011年春季安排部分崗位面向我省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閩人發[2011]15號)要求,專門安排崗位面向我省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招聘。
(二)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匯總、審核各地、各主管部門的招聘信息,向社會統一發布招聘公告。
(三)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負責組織報名、統一筆試、成績公布等。
(四)各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和委托單位分別負責省屬單位招聘崗位和委托單位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復審、面試、考核、體檢、擬聘人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
(五)面向我省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資格審核,按項目主管部門職責分工,分別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和省青年志愿服務指導中心負責,有關面試、考核、體檢和辦理聘用手續等工作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權限由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和各設區市人事部門負責,擬聘人選公示由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和同級人事部門共同負責。
(六)報考人員報名、招聘信息、考試成績公布等均通過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HTTP://SY.FJKL.GOV.CN)進行,請密切關注,及時查詢。
四、時間安排
3月3日前: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報送招聘申請函(聘用單位編制、人員結構情況應在其中予以注明)和《福建省2011年春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面向我省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按閩人發[2011]15號文件要求報送,我們將作為“專門崗位”匯總。
3月21日: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統一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和崗位信息。
3月21-29日:報考人員登錄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網上報名不方便的考生可于3月28-29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服務點(福州市東大路36號福建人才大廈13層)報名,報名系統于3月29日24時關閉。招聘單位及時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核,3月30日中午12時前初審結束,有關資格審核系統隨即關閉。
4月16-22日:報考人員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本人準考證。
4月23日:統一筆試。
5月3日前: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在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上公布筆試成績,并向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通報成績。
5月15日前: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面試。
5月30日前:對擬聘人選進行考核和組織體檢。
6月15日前:招聘單位將擬聘人選連同筆試、面試成績進行公示。
7月31日前: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五、筆試辦法
筆試試卷分為A、B卷,報考行政管理、學生輔導員、教學科研輔助崗位及報考經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行使行政管理職能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管理崗位人員使用A卷,報考工勤崗位人員使用B卷。筆試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六、組織領導和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是我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充分履行各自職能作用,加強對招聘考試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各招聘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程序,規范運作,確保公開招聘考試的順利進行。
對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通過以下方式聯系:
1、報名手續和考務等有關具體問題,請與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591-87670230。
2、招聘工作政策咨詢、方案制訂、組織實施等方面問題,請與我局流動調配處聯系。電話:0591-87833713、87846639;聯系人:趙婷婷、黃仲熙。傳真:0591-87811973。
3、有關招聘單位信息咨詢的,請與各招聘單位直接聯系,電話具體見發布的招聘崗位信息。
其他事項:
1、《福建省2011年春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可點擊下載)可從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下載。
2、報送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流動調配處的電子文檔請發至fjtpc@126.com。
3、《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詳見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
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此件依申請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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