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1年福建省初中畢業生思想品德等九個學科學業考試大綱的通知
各設區市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為深入貫徹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2005〕2號)以及我廳《關于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閩教基〔2010〕1號)和《關于進一步推進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閩教基〔2010〕2號)精神,確保2011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命題符合課程改革理念和學科課程標準要求,我廳委托省普教室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組織人員對2010年初中畢業生思想品德、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等九個學科的學業考試大綱進行了重新研究和修訂,形成《2011年福建省初中畢業生思想品德等九個學科學業考試大綱》。現印發給你們,作為2011年各設區市組織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命題和初中畢業生復習的重要依據。
請各設區市教育局及時組織所屬縣(市、區)教育行政、教研部門和學校認真學習領會,加強對初中教育教學和畢業生學業考試工作的管理和指導,進一步提高初中的教育教學質量。
福建省教育廳
二○一一年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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