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校畢業時間臨近,又到校園招聘火熱時。7日,省教育廳通知強調,凡校園舉辦的超過2500人或多所高校共同舉辦招聘會,需提前10個工作日備案。
省教育廳指出,高校要確保校園招聘信息真實有效,要對參加招聘活動的用人單位資質和招聘信息等進行必要審查,用人單位要提供真實有效資質證明,確保招聘信息的真實有效性。凡在校園內舉辦的參加人數2500人以上或多所(兩所以上)高校共同組織舉辦以及與有關部門(委、廳、局)、系統共同舉辦的校園招聘活動,需在招聘活動舉辦前10個工作日填寫《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校園招聘活動情況登記表》報教育廳備案。
校園招聘活動盡量安排在場地寬闊、便于疏散、消防設施齊全的場地或場館,配備足夠的服務、工作人員。要協調當地交通、治安、消防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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