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明年就要上幼兒園了,可小區里沒有幼兒園,真不知道該怎么辦。”不久前,一名大學教師向記者反映,購買住房時,沒有注意到小區規劃中沒有配套幼兒園,而今卻是干著急沒辦法。
記者發現,近幾年,不少新建的小區沒有配套幼兒園,少數小區雖配備有幼兒園,但產權歸屬開發商,而絕大多數開發商將幼兒園轉手承包給個人辦民辦幼兒園,收費自然不菲。
對于新建小區是否要配套幼兒園以及產權問題,福建省政府進行了深入調研和研究,試圖有效破解該難題。日前,福建出臺的《關于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明確規定,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中的住宅小區開發,按照城市規劃和學前教育規劃必須配套建設幼兒園,出讓土地前,應明確配套幼兒園的建設規模、標準、所有權屬和建設時序等要求,承建方必須按照土地出讓合同要求和有關規范標準建設幼兒園,與住宅小區項目同期竣工驗收。建成后將房產產權交教育主管部門,由教育部門舉辦公辦幼兒園,或由教育部門通過組織競標由社會力量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得改變性質和用途。具體辦法由省有關部門制定。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已經改變性質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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