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委常委會、省政府辦公會專題研究抓緊落實事關群眾利益十項實事的實施方案,決定出臺《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2010年安排新增財力4億元,把加快學前教育發展作為重大民生工程,并納入打好“五大戰役”民生工程的新增十項惠民實事之一。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外來務工人員增多,學前教育資源不足、水平不高的問題日益凸顯。福建省委、省政府對加快學前教育發展高度重視。福建省委書記孫春蘭強調,政府應當主導推動,各級各部門共同努力,并且鼓勵社會多元投入,真正把學前教育這一惠民實事辦好。福建省省長黃小晶要求,優先安排財政新增財力用于支持新建公辦幼兒園,爭取盡快實現農村每個鄉鎮、城市每個街道有一所公辦園的目標;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予以財政補助,鼓勵社會力量辦園,有效解決入園難問題。
《意見》明確,至2012年年底,全省城鄉新建469所公辦園,新增27萬個幼兒教育學位。其中,2011年上半年,新建169所公辦幼兒園并于秋季投入使用,實現農村每個鄉鎮、城市每個街道有一所公辦幼兒園;明年下半年,再新建300所公辦幼兒園,重點解決城區和城鄉接合部入園難問題。
《意見》提出,要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對新建、擴建民辦幼兒園,當地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公益事業用地及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優惠。建立公辦、民辦幼兒園對口幫扶機制。對城鄉辦園規范、質量合格、低收費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給予補貼,其中,省級財政對入園幼兒人均月收費在150元(不含伙食費)以下的民辦幼兒園,按上學年末在園幼兒數予以每人每年100元的補貼。對政府給予扶持的民辦幼兒園,符合稅法規定的免征企業所得稅。
《意見》強調,要加強管理,提升質量。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度,制定并頒布舉辦學前教育機構的基本條件,完善和落實幼兒園年檢制度,堅決治理無證辦園,確保2012年前所有幼兒園達到辦園許可標準。足額配備幼兒教師,通過擴大幼教師資培養規模、小學富余教師轉崗培訓、高校畢業生培訓等辦法,擴大幼教師資來源。建立每5年一周期的幼兒教師省、市、縣三級全員培訓制度,實施“農村和民辦幼兒園教師(園長)教育教學能力提升計劃”,提升幼兒教師教學能力和園長辦學治園能力。嚴格實施安全防范制度,落實幼兒園校舍、食品衛生和人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嚴格規范收費行為,調整高收費,治理亂收費。
《意見》要求,各設區市政府要組織指導和督促各縣(市、區)于2010年年底前編制區域內學前教育發展三年建設規劃,原則上城鎮服務人口1萬人、農村服務人口3000至6000人應設置1所幼兒園,每所幼兒園規模原則上不超過360人。要建立完善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縣(市、區)政府承擔本行政區域學前教育組織實施、統籌建設和管理職責,鄉鎮(街道)政府負責轄區內學前教育機構的日常管理。構建以鄉鎮(街道)公辦中心園為核心,延伸至區域內各建制村(社區)的學前教育網絡。
在政策資金保障方面,福建要求各級政府將學前教育納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要將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經費投入、設施設備、師資隊伍建設、整治無證辦園、規范辦園行為等內容作為教育督導的重點,納入“縣(區)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導考核”和“教育強縣”督導評估等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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