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舉行的《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新聞發布會上,針對改革是否會增加學生課業負擔,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明確表示,這次改革是努力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據了解,在今天公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明確規定,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考試范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學業水平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國家課程標準和考試要求組織實施,確保考試安全有序、成績真實可信。各地要合理安排課程進度和考試時間,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2014年出臺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指導意見。
劉利民指出,這次公布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過程中,提出“兩依據、一參考”,強化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主要是為引導學生認真地學習每一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也是為高校科學選拔人才創造條件。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級的方式呈現。除了進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科目以外,其他學科達到了國家規定的基本教學要求,考試合格即可。另外,記錄高校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可以由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特長、根據高校的要求自主選擇,揚長避短。充分給給學生學習感興趣內容的選擇權。每門課程學完即考,稱之為“一門一清”。同時,改革還鼓勵為學生提供每一個科目兩次參加考試的機會。這樣可以減輕學生集中備考和一次考試所產生的心理焦慮和精神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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