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吉林建責任督學掛牌督導 1名督學負責5所學校
“這個公示牌是按照省統一要求制作的,一掛了牌,督學的責任就大了。”近日,吉林省樺甸市教育督導主任魏昌華告訴,他負責的5所學校都在顯著位置掛上了有自己頭像的責任督學公示牌。據悉,吉林省已全面建立責任督學掛牌督導。
據吉林省教育督導辦公室主任薛俊華介紹,吉林有6700多所中小學和職業學校,都在督學責任區的基礎上建立了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掛牌增加了督學的責任,過去的督導工作更多是對政府、對學校,現在增加了面向社會、面向家長。”
吉林還印發了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實施細則,規定教育督導部門要向所屬督導責任區的每所學校指派責任督學,并掛牌公示,1名督學負責5所學校,3年輪崗交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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