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
通知提出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內,可以在退役當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學期間,持《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手續。而如果入伍高校新生重新報名參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試,則視為自動放棄原入學機會,入學資格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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