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教師與學生在寒假得到充分的休息,近日,吉林省教育廳下發多項《通知》,要求減輕中小學生寒假的課業負擔。
吉林省普通高中放假時間為1月14日至2月24日,共6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1月7日至2月24日,共7周。吉林省教育廳要求各學校在寒假期間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組織學生集體上課、補課和提前開學。學校和教師不能參與、動員或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面向在校學生的各類復習班和培訓班,學校、幼兒園不得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和培訓班。如違反以上規定,校長或教師將會被嚴肅處理。
據了解,由于2012年各種考試擠占了學校較多正常教學時間,導致學校教學時間不足,教學計劃難于完成,對此省教育廳規定,高一、高二年級可適當縮短放假時間補齊正常教學課程,但不得超過一周,高三年級學生如果自愿延時在校學習的,學校一律不準收費。除此之外,義務教育階段任何學校和年級不得縮短放假時間,假期一律不準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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