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1日至7月20日。報名人員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由本人到報名地的市(州)司法局進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持護照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憑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報名。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外國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
3、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須提交居民戶口薄(打印版)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中所填寫的戶籍代碼應與戶籍地一致。
4、本人詳細通信地址。
5、考生在現場確認時,向市(州)司法局繳納報名費260元。
點擊查看>>吉林2011年司法考試公告
點擊查看>>2011年各地司法考試報名及現場確認詳情匯總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