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向各市州轉發了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共同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區認真貫徹執行。
意見要求,教育行政部門要將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范疇和重要工作內容,指導和督促中小學認真做好接收就學和教育教學工作。
吉林省要求,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入學以公辦全日制中小學接收為主,同時鼓勵、支持民辦學校接收就讀。隨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住的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由其現居住地所在縣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與當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的原則安排就讀學校。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入學要出示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有效勞務 (經營)證明和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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