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記者從吉林省職考辦了解到,為防止考生在職稱等專技資格考試中作弊,吉林省職考辦發布作弊處理新規,發現考生在考試時作弊,將不再警告,當場對其直接查處,并通報考生所在部門和單位。
針對考試作弊出新規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個別考生違反考試紀律,嚴重干擾了考試秩序。為維護人事考試的嚴肅性,保證考試的公平和公正,吉林省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將依據人事部3號令,對考試作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為此,吉林省職考辦出臺了6項新規定。
如考試作弊當場直接查處
新規的前3項是:考試作弊不再警告,當場直接查處,并通報考生所在部門和單位;雷同試卷取消考試成績;有違反規定翻閱參考資料、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假證件、替考、互相交換試卷、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作弊考生,一律按人事部3號令嚴肅查處,取消考試成績,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新規的另外3項是:對考場實行全封閉管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開考場,切斷通訊工具作弊信息來源;巡考人員配備“隱形耳機探測器”,查處通訊工具作弊行為;對違反考試紀律,不服從考試管理,擾亂考場秩序,甚至打擊報復考試工作人員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查處,并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嚴肅處理,對不履行監考和巡考職責,指使或縱容他人作弊,或參與考場內外串通作弊的,考生可當場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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