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教育局近日出臺規定,將從2010年暑期開始,對全市城區教師進行交流試點,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的教師,必須分批在相應學區范圍進行交流。
長春市教育局局長王樹彬說:“當前社會上的‘擇校熱’,主要是在擇教師。教師是推進均衡發展的關鍵。因此,在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上,我們的目標是:校校有名師,校校有骨干,各校師資水平旗鼓相當。”
據了解,為了嚴把教師“入口關”,長春市近年來始終堅持“逢進必考”,充分利用人事部門給教育的優惠政策,根據行業特點,按照教師的標準、條件,選拔需要的教師;利用“綠色通道”,吸引部屬重點高校畢業生、全日制研究生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優秀教師到長春市任教。同時,將利用“特崗”政策,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到農村從教,逐步改變農村教師隊伍結構。
從2010年暑期開始,長春市將在城區開展教師交流試點。從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開始進行,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的教師,將分批在相應學區范圍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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