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賓:遼源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科長兼局機關黨支部副書記 曲道德
記者:據吉林省教育局介紹,遼源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已經開始在全省進行推廣。您能簡單介紹一下,所謂“中小學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是怎樣的制度嗎?
曲道德:我們遼源市從2005年年初,確立了以學業考試改革為基礎、以綜合素質評價為重心、以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的系統改革策略,在全市啟動了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這項制度改革過去傳統的以文化課考試為唯一評價標準的應試教育弊端,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 記者:很多家長擔心,不靠分數會出現暗箱操作和老師主觀印象影響成績。那么在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中,如何做到排除人為干擾,進行客觀評價?
曲道德:為了保證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夠達到公平、公開、公正的效果,我們依據上級精神和遼源實際,科學設計,精心組織,突出重點,認真做好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工作。
一是制定了《遼源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方案》,確定了評價的指導思想、原則、內容、方法與程序,明確了全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方向與要求;
二是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與素質要求,構建了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7個維度、20個要素為內涵的評價內容與標準;
三是創造了“先定等、再賦值、后合成”和“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評價辦法,規定了等級合成的具體程序,保證了評價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四是建立了局、校、班三級評價組織和公示、舉報和申訴、誠信、評價質量監控等7項工作制度,我們有了這些評價的保障機制,評價工作實現了規范化運作。
五是編制了《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手冊以評價體系為主線,以評價記錄、評價結果和發展性評語為主要內容,融文化性、教育性和人文性于一體,成為學校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有效載體。 記者:在初中升高中階段,咱們采取了哪些措施,既打破依靠考試分數進行錄取的傳統方法,又能進行“擇優錄取”?
曲道德:遼源市在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上,把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作為推進素質教育的突破口,積極建立學業水平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升學機制,采取“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方法,引導學生全面發展。
在中考改革中,我們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統一起來,其中重點對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高中錄取中的運用做出了政策規定:
一是放寬評價的等級限定,把權力交給學校,除A級適當限定外,其他等級的評定不確定具體的比例限制;
二是突顯評價結果在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中的作用,學生錄取為普通高中指標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為A等級,在這一前提下,學校根據分配的指標生數量按學生學業考試成績由高到低自行錄取;
三是體現評價結果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全面應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C級以上(含C級)的,可錄取為我市的省示范性高中的擇校生,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B級以上可錄取為我市的省示范性高中的統招生。在錄取時,如中考成績相同,則首先用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結果進行篩選,等級在前的優先錄取。
以上的政策既體現了不單純以評價結果決定普通高中錄取與否的兼容性,又顯示了評價結果在錄取中的制約性,從而較好地解決了學生和家長的心理接受問題,又強化了綜合素質評價在學生發展過程中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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