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招辦字[2009]50號
有關普通高校、各市、州、縣(市、區)招生辦公室,長白山管委會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有關藝術招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關于做好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對藝術招生的組織領導
藝術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招辦和各院校要加強對藝術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院校招生辦統一負責藝術招生各專業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并針對藝術招生的特點,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制,保證新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各院校的藝術招生章程要與教育部和我省藝術招生文件精神相一致,不一致時,將按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辦理,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二、加強對藝術招生專業考試的管理
凡組織美術類專業省統考的市州招辦和組織專業考試的院校,要精心組織,科學安排好藝術招生專業考試各環節工作,確保專業考試各環節安全和保密工作萬無一失。
各級招辦和院校要廣泛宣傳藝術招生規定和辦法,做到考生報名、資格確認和成績信息統計、上報等每一具體環節的工作不出差錯。
三、加強和規范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
加強和規范專業考試的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健全監督機制,嚴查各類違紀舞弊行為。嚴格考試紀律,嚴肅查處違紀舞弊事件,對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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