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長春市教育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行為若干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中等職業學校在專業課程中實踐教學比例應達到50%以上。
中等職業學校收費嚴禁在規定項目外或超規定標準收取任何費用。對物價部門允許收取的代辦費,不得強制收取。學費的收取分學年進行,不得三年一次性收取或跨學年預收。對因各種原因退學、轉學的學生,學校要按照一定標準退返學費。
各中等職業學校嚴禁采取不正當手段招生,嚴肅查處“有償招生”、“中介招生”、“招生回扣”等問題。禁止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義務教育階段各年級在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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