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吉林)省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解決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問題工作方案(討論稿)》,會議決定,采取省、市、縣三級財政籌措資金的辦法,利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從1993年10月至2004年10月間歷史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問題。對此,省教育廳廳長盧連大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
怎樣補發
分3年時間補發拖欠工資
盧連大表示,這次解決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的人員范圍是:經人事部門審批并由財政部門統一發放工資(離退休費)的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機構、職業中學以及其他教育機構在職(離退休)教師及教育教學輔助人員。
這次解決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的項目標準是:具體包括在職人員職務(等級)工資兩年一次正常晉升檔次欠發部分,國家調整職務(等級)工資標準欠發部分,年終一次性獎勵工資欠發部分,以及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欠發部分。
這次解決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的年段是:1993月10月至2004年10月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
補發工資時間是:利用3年解決拖欠工資問題,今年補發工資在年底前完成,今后每年教師節前將當年應補發工資發放到位。
補發工資形式是:通過各級財政部門在當地銀行建立“解決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專戶”,經教育、人事部門審核有關憑據,審計、監察部門審定,財政部門將補發的工資直接從工資專戶劃入教師個人工資卡或存折中。
堅持啥原則
補發拖欠工資直補到人
盧連大表示,解決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工作,特別要做好以下幾點:
這次解決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則是“分級管理,以市、縣為主;有補有借,分年實施;專戶管理,直補到人”。
今年需要各地安排的資金,要在調整支出結構、財政超收和省轉移支付補助增量中解決。從明年起,各地要將應負擔的各年度補發工資所需資金足額列入年度預算。對不能按照省政府規定時限落實資金的市(州)、縣(市),省財政將在稅收返還、轉移支付等資金中扣款,直接用于補發拖欠工資。
列入績效評估。對解決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工作中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的行為,堅決嚴查,并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對不按承諾解決拖欠工資的地方政府領導實行行政問責。
堅持“四不準”。凡拖欠教師工資的地區,在沒有徹底解決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問題之前,一律不準用地方財政性資金蓋辦公樓、賓館、招待所,購買小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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