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08年下半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為滿足省直事業單位用人需要,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意見》(吉人字〔2008〕82號)的規定,省人事廳決定,2008年下半年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計劃
2008年下半年省直事業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33名。其中:職員崗位30名;專業技術崗位403名。有關具體招聘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2008年下半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一般招聘崗位的招考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可適當放寬但最高不能超過45周歲,招考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08年8月8日。
三、報名辦法
2008年下半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工作均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
8月13日8時30分至8月17日16時30分,考生通過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jlgwy.net,下同)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考生按要求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通過招考部門資格審查且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后即為報名成功。考生報名半個工作日后,可通過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報考符合其他資格條件的崗位。對資格審查存在爭議的考生,可向省人事廳申請報名資格審查復核,復核結果于提出復核申請半個工作日后通過網絡進行查詢。
2.打印準考證
8月19日至8月24日,考生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3.注意事項
(1)有關招聘政策、報考技術方面的問題可查詢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
(2)考生須在8月13日8時30分至8月17日16時30分前報名,僅報名未經繳費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
(3)每位考生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5)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招聘資格。
(6)報考招聘條件為博士學位的特殊崗位考生,可不參加招聘考試的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7)報名人數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崗位,要按1:3的比例核減招聘計劃。專業技術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原則上不組織筆試。職員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報考該招聘崗位的考生可改報符合其他資格條件的招聘崗位。考生要在8月17日16時30分前,隨時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查詢相關招考信息和本人報考的招聘崗位是否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職員崗位的考生請速與省干部錄用考試指導中心(電話:0431—89995607)聯系,進行最后一次報名。未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責任自負。
(8)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攜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省干部錄用考試指導中心審核同意后,可免繳筆試費用。
四、招聘考試
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由省人事廳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
招聘職員崗位人員的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甲);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的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乙)和《專業知識》(乙)。筆試時間為2008年8月24日。具體安排為:
08:00——10:00 《通用知識》(甲、乙)
10:30——12:00 《專業知識》(乙)
招聘職員崗位的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招聘專業技術崗位筆試成績折算后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通用知識、專業知識每科滿分100分,各占35%和65%(即折算后通用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滿分分別為35分、65分)。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招聘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知識》、《通用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面試;如各科成績均相同,一并進入面試。報考且符合招聘條件為博士學位特殊崗位的考生,可不參加筆試直接確定為面試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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