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9日訊(記者 欒微)記者從省招辦獲悉,省招辦近日發布《關于切實加強自學考試助學管理的通知》,凡開展自學考試助學活動的社會助學組織,必須經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由省考辦登記注冊,否則不得開展自考助學活動,目前我省已有59個注冊登記合格的助學單位,高校教師從事助學輔導必須經由管理部門審核備案。
省招辦要求,各助學單位要切實加強對自考助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對違法違規助學行為進行全面整頓和治理,依法依規助學,進一步提高助學質量,維護考生權益。為加大對非法助學機構助考、有組織集體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凈化考試環境。各助學單位要認真排查有關院、系與其他社會機構合作辦學情況,凡與目前59個助學單位之外社會機構簽訂的自考合作招生、辦班、助學等一律停止合作。實行自考助學歸口統一管理,有關院系、學科以及個人不得擅自組織辦班、合作辦學。
各助學單位要全面核查本單位自考考生資格,凡不符合專本銜接、技專銜接、本科二學歷等報考資格的,以及在名冊中掛名而不參加助學活動的考生一律除名,不得參與學習過程考核,不得參加自考集體報名。要客觀公正地介紹自身助學情況,實事求是地宣傳自考相關政策規定,不得違法進行招生,不得違規進行招生宣傳,不得違規招攬生源,嚴禁委托中介或個人介入自考招生工作。近期,省考辦將對社會助學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評估,及時公告重新登記注冊情況。
各助考高校要切實加強對本校教師兼職從事自考助學輔導的管理,凡參加自考助學輔導的教師,均需經本校歸口管理部門統一審核、登記、備案。嚴禁參與全省自考命題教師參加助學輔導及相關活動,各助學單位也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得聘請參與全省自考命題教師助學輔導。
省招辦要求,各助學高校和社會助學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嚴肅紀律,加強管理,邊核查邊整治,把好自考助學輔導關,把嚴學習過程考核關,把住考生資格審查關,于12月15日前將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上報省考辦。省考辦舉報電話:0451—82376025、8237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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