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天發布《關于教師參與志愿服務活動的指導意見》,提倡教師利用工作之余主動參與適合職業特點的無償志愿服務活動,有關表現可在教師考核評價中予以參考。
教育部建議,中小學教師可將農村留守兒童、城市隨遷子女、困難家庭學生、殘疾和學習有困難學生、薄弱地區教師等作為主要服務對象,開展免費學習輔導、巡回支教、城市教師對口幫扶農村教師等志愿服務活動。高校教師可開展科技文化醫療服務下鄉進社區、科技成果惠民生、專業對口支援交流、扶危濟困、重大活動服務等志愿服務活動。退休教師可到學校、社區及農村薄弱地區,開展青少年革命傳統教育、教學技能傳幫帶、傳統文化弘揚等志愿服務活動。
教育部鼓勵教師成為注冊志愿者,同時建立教師志愿服務“績分銀行”,對教師志愿服務活動進行認證和登記,有關表現可在教師考核評價中予以參考。(記者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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