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昨日下發《湖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補助(以下簡稱“一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一補”資金的管理和發放。
按照“辦法”,我省“一補”對象為: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含特殊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寄宿學生。“一補”基本標準為:小學生4元/天,初中生(含特殊教育學生)5元/天。每學期在校時間均按125天計算。
學校要組織符合補助條件的學生填寫“一補”申請表。學校成立由學生家庭所在村委會成員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和教師代表等組成的評審小組,按照相關標準和辦法進行評審。同等條件下,革命烈士子女、孤兒、優撫家庭子女、殘疾學生、少數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農村獨女等6類情況,應優先評定。
按要求,“一補”資金必須以現金或銀行存折(卡)形式分學期一次性足額發放給受助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不得以食堂卡或餐票、校園卡以及實物抵頂等形式發放。實行現金發放的,應以學校或班級為單位,組織相關人員集體發放,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簽字確認后領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領代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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