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縣(市、區)教育局、人保局、編辦、財政局: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7〕34號)和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央編辦 、財政部關于印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教師[2010]2號)精神,現就做好2011年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國家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制度,是從我國基礎教育長遠發展考慮、為培養造就大批優秀教師和教育家、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奠定基礎的戰略舉措。確保免費師范生畢業后順利就業并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事關此項制度試點工作的成敗,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我省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由省政府統籌,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組成工作小組,分工負責,制定并實施就業方案,落實保障措施,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省教育廳牽頭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指導、落實工作崗位、辦理派遣和接收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人事接轉工作;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的編制;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關經費保障。
二、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從教所需編制。省教育廳負責做好全省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信息統計匯總,會同省編辦在核定的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額內,安排接收2011年免費師范畢業生編制計劃。各市(州)、縣(市、區)可以采取三種措施落實,一是空余編制要優先用于安排免費師范畢業生;二是使用中小學教職工機動編制予以安排;三是空余編制、機動編制不能滿足需求的、可超編接收,通過自然減員逐步予以沖銷。總之要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有編有崗。
三、我省籍免費師范畢業生一般回省內中小學校任教,履行國家義務。鼓勵免費師范畢業生到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任教。由省教育廳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信息,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吉林省教育信息網、就業信息網等予以公布,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總體框架下,可采取單獨招聘的辦法進行(方案另行制定)。
四、取得教師資格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按照國辦發〔2007〕34號文件和《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規定就業。畢業前通過雙向選擇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由培養學校直接遷轉至用人單位所在教育局及用人單位所在地戶籍部門;畢業前未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其檔案遷轉至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戶口遷至生源所在地縣(市、區)戶籍部門(或暫存學校),由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就業后,遷轉至就業單位所在地教育局及就業單位所在地戶籍部門。確有特殊情況,要求跨省區任教的,需經培養學校審核同意,提供就業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接受其就業并負責后續履約管理的確認函件,報我省教育廳批準。
五、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服務期內,由學校所在地教育局根據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統一部署,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各地有關部門和農村學校要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服務提供周轉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六、免費師范畢業生畢業前及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滿一學期后,可申請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研究生,在職學習。任教考核合格并通過論文答辯的,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任教學校要對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給予支持。
七、省教育廳負責免費師范生履約管理。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任教服務期內,可在學校之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需要跨省調動的,需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省教育廳批準。未能履行協議的畢業生,要按協議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已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未履行協議的,由培養學校取消其學籍。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省教育廳批準。在協議規定任教服務年限內不能完全履約者,按不足服務年限向省教育廳計繳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及違約金。省教育廳負責省內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向社會公布違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將違約情況記入人事檔案,負責管理違約退還款和違約金。
八、各市(州)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勵和支持免費師范畢業生長期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編辦、省財政廳建立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督查機制,每年進行檢查并采取適當方式公布結果。各市(州)相關部門要按照對口原則履行工作職能,對于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落實不力的地方,省教育廳將通知部屬師范大學不在當地招收免費師范生。
九、提高認識,加強對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充分認識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精心組織,認真做好2011年首批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
免費師范生就業是高校畢業生實行市場化就業形勢下的新課題,我省將根據2011年首批免費師范生就業工作遇到的問題,進一步研究制定具體、可操作的制度措施,以推進師范生免費教育制度試點工作的順利實施。請各地、各部門就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給我們。
吉林省教育廳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吉林省財政廳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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