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廳昨日表示,從10月17日起,全省普通高中全面啟用全國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全國學籍系統),因違規招生造成學生無法注冊高中學籍的,今后將不能再注冊高中學籍,相關責任由市(州)和高中學校承擔。此外,嚴禁學校以紙張費、打印費和照相費等名義向學生和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按要求,2014級高中新生注冊由以市(州)為單位,由教育局使用統一客戶端上傳新生注冊數據,省教育廳將對照市(州)招辦招生數據、全省初中學籍數據進行比對,比對未通過的將不能注冊高中學籍。各市(州)和高中學校要嚴格執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嚴禁超計劃招生、超范圍招生。
全國學籍系統啟用后,省高中課改系統將使用全國學籍系統學生學籍數據,高二、高三學生繼續使用原賬號和密碼進行登錄,省學籍系統將保留賬號管理功能,高一新生使用省學籍系統生成的賬號、密碼進行登錄。
全國學籍系統啟用后,在省學籍系統中有異動在辦業務的學生,要在全國學籍系統中重新發起相應的異動。由于全國學籍系統中沒有“借讀”這項異動,借讀不需要重新發起,借讀生的學籍由原錄取學校予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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