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張亞雄的兒子小勇今年9歲多,在本市某小學讀4年級,兒子活潑好動。今年5月的一天,兒子與同學爭論誰的膽大。有同學建議,膽大的,就從2米高的2樓教室護欄外側跳到1樓去。此時,恰遇班主任殷志平進教室,聽同學爭論,他也開玩笑說,剛發工資,很高興,如有人敢從欄桿上往下跳,當場獎勵50元。
學生們只當是個笑話,可張亞雄的兒子小勇想試試,殷志平也沒當真,就去做其他的事了,不料,小勇真的踩在二樓欄桿外側的邊沿,一手扶著欄桿,準備向下跳,有的同學還在樓下慫恿。小勇猶豫一會,縱身跳下,只聽慘叫一聲,他的腳崴了。
經醫院診斷,腳踝骨折。夫妻倆邊上班邊輪流守候兒子,不僅耗去不菲的醫藥費,還聽醫生說可能留下后遺癥,張亞雄氣不打一處來。
他到學校詢問,此事該怎么辦?學校說是殷志平的個人行為,誘哄孩子“往下跳”不屬教學任務,應由他個人負責。而此時,殷志平已被開除了,去向不明。
張亞雄傻眼了:學校真的與此事無關嗎?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