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湖南省教育廳獲悉,湖南省19名中小學教師評到了正高級職稱,其待遇對應高校、科研單位的教授、研究員級別。首批19名獲評的中小學教師有8名來自株洲,11名來自常德。其晉升獲教育部、人社部批復。
改革:中小學增設正高職稱
據了解,我國此前實施的以職務聘任制為主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于1986年設立。按照該制度,中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級。
湖南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處長張大偉認為,現行的副高級職稱是中小學教師的“上限”,很多中小學教師達到“上限后”,容易產生惰性,進取心和積極性不高。
根據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工作部署,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于2012年啟動實施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選定株洲和常德兩市為改革試點市。
而此次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 師職稱(職務)系列。在職稱等級上,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并完善了與之相配套的評價標準和辦法。
張大偉稱:“這項改革‘捅破’了20多年來中小學老師最高只能評副高的‘天花板’。”
評審:輕論文重教學實績
那么,此次19名獲評教師是如何產生的呢?最開始,經過個人申報、考核推薦、專家評審等環節,最終有34人上報至省教育廳成為正高級教師的參評對象。
株洲市教育局教師科科長王強介紹,與以往職稱評選中比較強調教師的論文、學歷不同,此次評審更加注重教師在教育教學一線的工作經歷,注重師德師風和教育教學實績,同時向一線教師和農村教師傾斜。在資格審查時,要求參評教師遞交農村或薄弱學校的任教經歷登記表。
整個評審程序采取實地考核和集中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實地考核時,所有參評對象首先必須進行時長為40分鐘的現場授課,專家組對其打分;授課結束后,還要接受15分鐘的專家答辯。此外,還進行了教師座談、學生及家長滿意度測評等方式,對參評教師做出評價。
實地評審之外,還要接受集中評審,對參評教師的任職資格、任職條件、教研教改等做出評價。
接著,評審委員會對所有人投票表決,最終19位教師經過公示并報人社部和教育部批復后才脫穎而出。
王強表示,在評審時,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職稱評審,確保評審工作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實施。評審專家還簽訂了承諾書,規定不得與參評人員接觸,不得收受宴請、禮品和禮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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