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文件,要求各地確保校車安全,加快國標校車的配備。
教育廳稱,要把校車服務重點放在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需要的農村地區。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設定過渡期限,確保過渡期內接送學生上下學的所有符合規定條件的載客汽車都取得校車標牌,所有校車駕駛人需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所有校車都需配有隨車照管人員。
過渡期結束后,所有接送小學生、幼兒上下學的校車都應為符合國家校車標準的專用校車。確需提供校車服務的,要加快現有經許可的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更換國標專用校車,新購車輛必須是國標專用校車。
我省嚴禁學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許可私自與任何類型的運營機構、車輛簽訂接送學生上下學協議。
今年秋季開學后,我省將對各地開展校車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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