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規范辦學行為,省教育廳近日發出通知,從即日起至12月末,在全省集中開展治理違規有償補課行為專項行動。通過集中開展專項治理,嚴查一批違規違紀案件,嚴懲一批責任人員,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治理全省違規有償補課行為。
據介紹,此次專項行動治理重點為公辦中小學校組織學生集體進行有償補課或借助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家長委員會等名義參與組織的有償補課行為;高等學校、公辦中小學校將校舍和場地出租、出借給校內外機構人員開展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有償補習行為;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組織學生集體進行有償補課或動員、誘導、暗示、強制所教班級學生參與有償輔導行為;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為退休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員介紹學生進行有償補課而從中獲利行為;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以家屬、親友及其他人名義違規開辦補習班或從事有償家教行為;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參與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或其他個人組織的面向中小學生的有償補課行為;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利用職權之便,以在校輔導的名義進行變相補課收費及“課上不講課下講”的行為;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組織不同學科教師聯合辦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場地進行集體有償補課行為;公辦中小學校及在職教師以讀書教育活動等理由為名變相向學生收費行為;民辦學歷教育學校及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聘用公辦學校在職教師進行有償輔導行為。
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繼續采取“不通知檢查時間,不通知檢查路線,不安排接待”等方式,對所屬學校規范辦學行為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并定期通報抽查情況。省教育廳專項行動舉報電話: 53638439、53642952。此外,省教育廳還將組成檢查組隨機開展抽查,對查實的問題將通過新聞媒體在全省通報。
對違反規定的教師,責令改正,退還辦班或授課所得,取消其三年內評選先進、晉級資格和各種獎勵、獎金;情節嚴重的解除聘任合同,直到取消教師資格、開除教師隊伍。對違規教師所在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學校主要負責人各種評先選優資格,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管理權限,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學校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對各級各類學校將校舍和場地出租、出借給校內外機構、人員開展以中小學生為對象有償補習行為的,沒收違規所得,并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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