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長沙小升初的變化是“民辦學校、子弟學校不再參加全市統一的微機派位”,實行自主招生。
自愿選擇這兩類學校的,家長帶戶口本、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等資料于5月20日-5月26日到學校報名。
如果小學畢業生沒有被民辦學校、子弟學校錄取,仍需參加公辦學校的微機派位。
【解讀】
長沙市教育局副局長繆雅琴解釋,自主招生不等于自由招生,第一,必須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依規進行。
第二,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按照“自愿報名、免試入學、超員搖號、錄滿為止”的辦法進行自主招生。學校要在校內醒目位置或媒體公示招生計劃、招生方式和招生程序。當報名人數小于和等于當年招生計劃數時,學校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大于當年招生計劃數時,必須在學生家長代表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超員搖號、錄滿為止”的辦法進行錄取。
第三,優先接收本地生源和有意愿到民辦、子弟學校讀書的在長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如有富余學位,必須依據“準出”和“準入”原則,在征得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準出”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準入”后方可跨地區招生。
[小學語文上冊期末測試卷: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小學數學上冊期末測試卷: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小學英語上冊期末測試卷: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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