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嚴格普通高中考試管理工作的通知
魯教基函(2008)42號
各市教育局:
全省中小學素質教育工作會議以來,各地各級中小學校認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從規范晚自習、雙休日和節假日等細節做起,積極采取措施規范辦學行為,使全省中小學素質教育工作出現了一個新的局面,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但是,全省中小學校特別是普通高中考試過多的問題依然存在,成為教師、學生和社會反映的熱點問題。為進一步減輕師生過重的考試負擔,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現將全省普通高中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牢固樹立新課程背景下模塊考試的理念。普通高中采用模塊教學,對學生學業采用學分制管理,因此原來的期中、期末考試應是模塊考試,同時也是學分認定考試,為適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要求,不宜再沿用“期中考試”、“期末考試”的提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機構要采取相應措施,加強自我管理與監督,切實保證模塊考試的主體是學校,而非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機構。
二、嚴格考試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及普通高中要嚴格遵守《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08〕36號)等文件關于考試工作的一系列規定,除學業水平考試外,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在第一學年末組織一次統一模塊考試,在第三學年第二學期統一組織一次高考模擬考試。嚴禁其他任何單位組織其他任何形式的統考統練。在學校自行組織的模塊考試中,對不具備命題條件的學校,教研機構僅可免費提供一套電子版試題供學校使用。
三、強化考試成績管理。普通高中模塊考試成績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公布、宣傳,并以此排名排隊、獎懲,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只能單獨通知學生個人,切實減輕學校、教師及學生的壓力。
四、嚴查違規考試。2008至2009學年上學年第二次模塊考試在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及時制止、查處違規考試行為。要切實發揮輿論的監督作用,鼓勵社會各界加強監管,鼓勵新聞媒體對違規現象進行曝光。我廳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予以嚴肅處理,直至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決不姑息。
各市教育局要將此件精神迅速傳達到各級教研機構及中小學校。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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