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哈爾濱市財政局獲悉,為治理教育亂收費問題,哈市財政局聯合哈市教育、物價部門于近日下發了《關于2012年普通公辦高中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哈市市區各普通公辦高中擇校生具體收費標準限定為每生每學年不超過7000元。
《通知》規定,縣(市)轄區內的普通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收費標準,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會同當地物價、財政部門審核確定后再執行。對于違規收費學校,財政、物價、教育部門將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理、處罰。
《通知》要求,各普通公辦高中要嚴格執行2012年招生計劃,招收擇校。生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總數(不含擇校生數)的20%,不得超計劃招生。各普通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要嚴格執行哈市、區教育部門確定的擇校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得降低分數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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