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政策的申報工作定于4月10日開始至4月30日結束。
具備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將申報照顧政策有關的證書、證明及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上交所在學校,由學校集中報縣(市、區)招考辦初審;往屆高中畢業生和社會考生攜帶相關的證書、證明、《誠信承諾書》直接到縣(市、區)招考辦申報和初審。考生同時具備幾項照顧條件的,只能選擇一項進行申報,不得重復申報。初審合格后的考生上報市(行署)招考辦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上報省招考辦。
申報考生將在就讀學校、市級招考辦和省招考辦進行三級公示。
在申報和審查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或考試機構工作人員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徇私舞弊行為的,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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