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教育局,江漢油田教育實業集團,有關高等院校、大型廠礦企業,省直有關單位:
為了表彰特別優秀,且能夠發揮示范作用的高水平教師,促進教師隊伍建設,推進湖北教育改革和發展,根據《省教育廳、省教育獎勵基金會關于印發<湖北省“名師工程”實施方案>及開展湖北名師評選工作的通知》(鄂教師[2003]9號)、《省教委、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轉發國家教委、人事部、財政部<關于頒發“特級教師評選規定”的通知>的通知》(鄂教人[1993]045號)文件精神,省教育廳決定評選第九批特級教師。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及對象
第九批特級教師的評選范圍和對象是:中小學(含職業中學、盲聾啞學校、工讀學校)、幼兒園(含學前班)、中等職業學校(含師范學校)、教師進修學校的在職教師和教研人員。其中教研人員的推薦、評選比例控制在5%以內,校級領導(含中小學、中職學校正、副校級,幼兒園正、副園級)的推薦、評選比例控制在10%以內。為支持和鼓勵教師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長期從教,加強農村優秀教師隊伍建設,在特級教師評選時設立專項指標向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傾斜。
由于湖北現有在崗特級教師學段、學科分布不均,各地在推薦評選對象時,在堅持條件的前提下,要盡可能兼顧學段、學科的平衡,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應占一定比例。
二、評選原則
第九批特級教師的評選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優中選優,寧缺勿濫;
2、堅持評審與考核相結合,注重工作實績;
3、堅持“四公開一監督”,即政策公開,指標公開,考核成績公開,評審結果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三、評選條件
第九批特級教師的具體評選條件見附件1。
四、評選名額
根據《國家教委、人事部、財政部關于頒發特級教師評選規定的通知》(教人[1993]38號)中關于“在職特級教師總數一般控制在中小學教師總數的千分之一點五以內”的規定,湖北省第九批特級教師擬評選320名,其中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擬評選特級教師80人。
為確保評審質量,省里將采取差額評選的辦法進行。各地應在省里分配的推薦名額內上報特級教師推薦人選(推薦名額分配數見附件2)。省直單位和大型廠礦企業、高等學校所屬中小學、幼兒園特級教師推薦對象,按屬地管理原則參加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評審推薦上報。有關市、州、縣教育行政部門在部署特級教師評選工作時,必須將上述學校納入評選推薦范圍,分配適當名額。
五、評選辦法和程序
特級教師的評選工作應充分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具體辦法和程序是:
1、教師自薦。學校組織教師學習第九批特級教師評選條件,由教師根據自身條件,進行自我推薦;
2、學校推薦。學校組織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的評議組,對自薦的教師,按照評選條件進行認真評議,在此基礎上填寫具體的考核意見,在學校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縣(市、區)教育局;
3、縣(市、區)教育局考核推薦。縣(市、區)教育局組織由教師代表、專家和教育行政部門人員組成的考核小組,對學校推薦的評選對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教師職業道德的考核。考核時,要認真聽取其所在學校教職工和所教班級學生及學生家長的意見,并征求相關學科專家的意見,填寫具體的考核意見,在縣教育信息網上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對申報材料予以審驗、蓋章,上報市(州)教育局;
4、市(州)教育局評選推薦。市(州)教育局組織由教師代表、專家和教育行政部門人員組成的評選委員會,對縣(市、區)教育局推薦上報的評選對象,進行考查、考核,并組織相關學科專家現場聽課。然后投票決定推薦對象,在市(州)日報或教育信息網上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對公示無異議者,上報省教育廳。各地要將現場聽課方案在組織實施前報省教育廳教師管理處,省里將組織學科專家抽查各地組織現場聽課情況;
5、省教育廳評審,報省政府確定。省教育廳成立特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對各地推薦的評選對象進行評審,投票通過特級教師人選,并在省教育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者,報省政府確定。
六、組織領導
評選特級教師是加強中小學骨干教師隊伍建設,提高中小學教師地位,調動廣大教師積極性、創造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高教育質量的一項重要措施,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堅持評選條件,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地做好評選推薦工作。
為切實加強對第九批特級教師評選工作的領導,縣(市、區)教育局成立特級教師考核小組,市(州)教育局成立特級教師評選委員會,省教育廳成立特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各縣考核小組、市(州)評選委員會和省評審委員會成員應由特級教師、校長、中小學教育專家和教育行政部門人員組成。省特級教師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教師管理處),負責特級教師評審的具體工作。
評選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對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人員取消其申報資格,今后也不得再行申報;對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學校,取消其評選推薦特級教師工作的資格;對經查實有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的工作人員,取消其參加此項工作的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依照黨紀、政紀或法規進行處理。
七、上報材料要求
為保證評審工作順利進行,各市、州上報評選材料必須規范。報送材料如下:
1、《關于申報特級教師推薦人選的報告》一式2份;
2、《湖北省特級教師推薦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一式2份;
3、《湖北省特級教師推薦名單》(見附件4)一式2份,電子表格1份;
4、《湖北省評選特級教師綜合材料一覽表》(見附件6)一式20份;
5、《湖北省特級教師呈報表》(見附件7)一式4份;
6、《湖北省第九批特級教師申報誠信承諾書》(見附件8)一式1份;
7、湖北省評選特級教師附件材料。所有復印件要裝訂成冊,并首附目錄。復印的每一份材料都要有審核人的簽名,并加蓋審核單位的公章,材料依次為: 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榮譽證書、獲獎證書、《湖北省評選特級教師考核記載表》(見附件5)、代表本人教育教學水平的兩個優秀教案、論文、論著、教科研成果證明材料、近五年的課表等,教案、論著、課表須提供原件。
各單位請于2014年6月20日前將評選材料報送省教育廳教師管理處,逾期未報者,作棄權處理。聯系人:曾翔宇,聯系電話:027-87328065,電子郵箱:jsglc1509(at)163.com.
八、有關待遇
第九批特級教師經省教育廳評審,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由省人民政府頒發特級教師證書。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于調整特級教師津貼標準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158號)文件規定,特級教師每人每月享受300元專項補貼,退休后繼續享受,數額不減。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
1、湖北省特級教師評選條件
2、湖北省第九批特級教師候選人名額分配表
3、湖北省特級教師推薦情況統計表
4、湖北省第九批特級教師推薦名單
5、湖北省評選特級教師考核記載表
6、湖北省評選特級教師綜合材料一覽表
7、湖北省特級教師呈報表
8、湖北省第九批特級教師申報誠信承諾書
湖北省教育廳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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