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ddhtb"><video id="ddhtb"><thead id="ddhtb"></thead></video></cite><var id="ddhtb"></var><var id="ddhtb"><video id="ddhtb"><listing id="ddhtb"></listing></video></var>
<var id="ddhtb"><strike id="ddhtb"></strike></var>
<cite id="ddhtb"><video id="ddhtb"><menuitem id="ddhtb"></menuitem></video></cite><cite id="ddhtb"><video id="ddhtb"></video></cite>
<var id="ddhtb"></var>
<cite id="ddhtb"></cite>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
<var id="ddhtb"></var>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ins id="ddhtb"><span id="ddhtb"></span></ins>
<var id="ddhtb"><strike id="ddhtb"><listing id="ddhtb"></listing></strike></var> <menuitem id="ddhtb"><video id="ddhtb"><thead id="ddhtb"></thead></video></menuitem><menuitem id="ddhtb"><span id="ddhtb"><thead id="ddhtb"></thead></span></menuitem>
<ins id="ddhtb"><noframes id="ddhtb">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var id="ddhtb"></var>
<var id="ddhtb"></var>
<var id="ddhtb"></var>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
<var id="ddhtb"><span id="ddhtb"><var id="ddhtb"></var></span></var>
<var id="ddhtb"></var><var id="ddhtb"><video id="ddhtb"></video></var>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
 
2014湖北名師評選工作通知2014湖北名師評選工作通知

首頁 > 

地方

 > 湖北

 > 2014湖北名師評選...

2014湖北名師評選工作通知2014湖北名師評選工作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教育局,江漢油田教育實業集團,各高等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省教育基金會《關于印發湖北省“名師工程”實施方案及開展湖北名師評選工作的通知》(鄂教師[2003]9號)精神,決定評選2014年“湖北名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初、中等學校名師評選條件、程序和推薦名額

(一)評選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模范履行職責,無私奉獻,師德高尚。

2.在教學崗位任教,教齡滿15年(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以上的專任教師,具有相應學段高級職稱。

3.獨立承擔一門課程教學。教學工作量,教師每學年不少于300課時;小學校長(含其它正校職、副校職干部)不少于220課時;中學校長(含其它正校職、副校職干部)不少于260課時。

4.具有先進的、符合時代特點的教育教學思想和獨到的教學風格,撰寫了教育教學專著或教育教學經驗總結,形成了系統的教育教學方法,為同行所公認。

5.堅持教學改革與創新,參與“課內比教學,課外訪萬家”工作取得明顯的工作成績。

6.所培養的學生成績優異,或顯著提高,學生及家長評價高,社會反響好。

7.努力參與課程改革與課程建設,自覺指導和幫助中青年教師不斷提高授課水平,積極參與學校及所在地教師隊伍建設工作,對形成教學教研團隊和梯隊做出重要貢獻。

8.在省內同層次學校同學科中具有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9.本市、州同意推薦的同學科或相近學科特級教師不少于5人。

湖北名師候選人原則上從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特級教師,市(州)、縣(區)名師,或縣級以上“比教學”優勝者中推薦。農村、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二)評選程序

1.學校推薦。學校組織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的評議組,按照評選條件和推選指標內容進行認真評議,投票決定推薦人選,在此基礎上填寫具體的考核意見,在學校范圍內予以公示。

2.縣(市)教育局考核推薦。縣(市)教育局組織由教師代表、專家和教育行政部門人員組成的考核小組,對評選對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教師職業道德的考核。考核時,要認真聽取其所在學校教職工和所教班級學生及家長的意見,填寫具體的考核意見,在縣教育信息網上進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對申報材料予以審驗、蓋章、上報。

3.市(州)教育局評選推薦。市(州)教育局組織由教師代表、專家和教育行政部門人員組成的評選委員會,對評選對象進行考查、考核,并征求相關學科專家的意見,然后投票決定推薦對象,在市(州)日報上進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對公示無異議者,上報我廳,并附公示報紙。

4.省教育廳評審確定。省教育廳組織湖北名師評審委員會,對評選對象進行評審,在省教育廳門戶網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者,予以確定。

(三)推薦名額

將評選中小學名師40人,對小學(幼兒園)、初中、高中、中職學校進行分組評審。推薦名額按專任教師數分配(見附件1)。

二、高校教學名師評選條件、程序和推薦名額

(一)評選條件

1.長期在教學崗位任教,本科院校候選人原則上須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學經歷,高職高專院校候選人原則上須具有10年以上高職高專教學經歷。教學經歷統計時間截至2013年12月31日。

2.具有教授(職業技術學院、成人高等學校副教授)職務,長期從事本、專科教學任務,并且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

3.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本科院校候選人每學年至少系統主講1門以上課程。2012-2014年,面向本校本科學生實際課堂教學不少于64學時/年(臨床醫學類實際授課學時計算可包括臨床帶教學時數)。高職高專學校候選人承擔本校教學任務不少于240學時/年。

4.師德高尚,敬業愛崗,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5.積極參與本(專)科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主講課程為省級優質課程,且在全省同領域中有較大影響。

6.注重教材建設,主持編寫有本門課程的高質量教材。

7.具有先進的、符合時代特點的教學思想和教學方法,教學效果好。積極開展主講課程的教學研究與實踐,承擔省級以上的教學研究項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廣應用價值,獲得省級以上的教學成果獎或省級以上的科研成果獎。

8.自覺指導和幫助中青年教師不斷提高教學水平,重視教學團隊建設,對形成合理的教學團隊和教學梯隊做出重要貢獻。

9.本校同意推薦的同學科或相近學科教授(職業技術學院、成人高等學校副教授)不少于5人。

已設立教學名師評選的學校,應在學校已評選的名師中推薦。

為了在教學名師評選中更加突出教學業績,鼓勵基礎課教師長期從事教學一線工作,對教學效果特別好、教學質量特別高、特別受學生歡迎的基礎課專任教師,實行教學名師評審指標單列。對符合上述條件1、2、4、5、8、9條的基礎課(含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和實驗課)教師,符合下列條件可推薦申報。

1.每學年教學工作量不少于260學時;

2.教學效果特別好,深受學生歡迎,學生認可度高、滿意度高。近三年來,在學校組織的學生教學評價中均為優秀,成績名列前茅。通過學生評價獲“最滿意的教師”、“最優秀的教師”等榮譽者優先。

3.教學質量特別高,受到同行公認。近三年來,在院系評教、課堂教學質量考核測評中,均為優秀,成績名列前茅。同等條件下,獲校級以上優秀課堂教學獎、“教學先進個人”等榮譽者優先。

4.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培養,培養、指導、幫助學生成才成長有突出的業績。

5.主講課程的班級學生同意推薦率高。

(二)評選程序

1.學校推薦。學校組織由校領導、職能處室工作人員、教師代表組成的評議組,對符合條件的教師,按照評選條件進行認真評議,投票決定推薦人選,在此基礎上填寫具體的考核意見,在學校校園網、宣傳櫥窗及推薦人所在院系進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按基礎課專任教師評選條件推薦的人選須在申報材料上注明。

2.省教育廳評審確定。省教育廳成立湖北名師評審委員會,對評選對象進行評審,決定湖北名師人選,在全省進行公示。

(三)推薦名額

評選高校教學名師25人,其中:長期承擔基礎課教學的教師10人、高職學校“雙師型”教師5人。普通本科高校教學名師推薦名額根據學校專任教師數確定,1000人以下的學校可推薦1名,1000-2000人的學校可推薦2名,2000人以上的學校可推薦3名。獨立學院、高職高專院校教學名師候選人按一校1人推薦。

三、評選推薦時間

請各高校、各地于5月30日以前將推薦人選及申報材料、事跡材料報送省教育廳教師管理處。逾期視作放棄,不再受理。省直單位和大型廠礦企業、高校附屬中小學、幼兒園,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評選推薦。

四、評選推薦要求

各地、各學校要認真做好湖北名師的申報推薦工作,嚴格程序,堅持條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推薦申報。

“湖北名師”評選中小學名師推薦名額5人以上的市(州)可推薦1名現任校級干部(含幼兒園園長、副園長)。

本次評審,中小學現任校級領導被評為湖北名師人數在各學段嚴格控制在1人;參照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名師講評選辦法,現任校級領導獲獎人數嚴格控制在5%以內。

申報材料內容、格式要求與2013年相同。

聯系人:曾翔宇、陳斌;聯系電話:87328065。郵箱:jsglc1509(at)163.com。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

1.2014年度湖北名師推薦名額分配表

2.2014年度湖北名師推薦人選名冊

3.2014年度湖北初等(中等)學校名師推薦人選綜合情況一覽表

4.2014年度湖北高等學校教學名師推薦人選綜合情況一覽表

5.2014年度湖北初等(中等)學校名師申報表

6.2014年度湖北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申報表

7.湖北省初等學校名師、中等學校名師評選指標內容(試行)

湖北省教育廳

2014年3月19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欧美疯狂做受xxxx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