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郴州永興縣一中的曹和(化名)等5名教師稱,因他們的子女這學期未在永興一中就讀高中,他們于9月17日接到學校辦公室電話,被要求去該縣實驗中學交流教學1到3年。
永興實驗中學是永興一中托管的初中學校。曹和等人稱,這是學校的一種處罰手段。
短信勒令只能讀一中
曹和介紹,今年5月22日,永興縣一中教職工收到一條來自校長辦公室的短信:“為加強永興一中優質生源建設,經教育局5月13日的黨政聯席會研究,作出如下決定:1.永興一中及未來文昌中學教職工,其子女高中階段不在永興一中就讀,調離永興一中和文昌中學。2.教育局干部職工,其子女高中階段不在永興一中就讀,調離教育局。3.全縣中小學校長,其子女高中階段不在永興一中就讀,勒令辭職。從2013年9月開始執行。”
8月21日,永興一中在開高二年級教師大會時,負責管理高二年級的副校長通知上述老師“暫緩聘用”的消息,理由是其子女在外校讀書。
據了解,上述5位教師有二人為夫妻,同在永興一中教學,5位教師的4個孩子分別在長沙市一中、長沙市雅禮中學、長沙市南雅中學讀高中,這三所學校均為湖南知名高中,升學率在湖南省內領先。
曹和等人稱,他們如果去永興實驗中學,工資會每個月減少約2000元。
此外,上述教師6年內師德師風考核、年度考核不再評優良、不評先、不晉級,處罰績效獎6000元,交流期內不享受各項福利待遇、崗位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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