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罰!上課打瞌睡,罰!不按時就寢,罰!……
近日,湘鄉市第一中學有學生通過網絡舉報,稱該校很多班級都對違紀學生進行罰款,質疑這是變相亂收費。
據記者了解,這種情況在該校曾存在多年。對此,校方稱,這是一些班主任或學生定的“土政策”。學校一直嚴厲禁止,不允許以任何形式和名義以罰代教。
班上被扣分 班主任收罰款
舉報信稱,“近年來,湘鄉市一中對班級實行量化分管理,這原本無可厚非。但很多班級都在推行一種扣分罰錢的制度,令很多學生實在難以理解!”
“比如,哪個同學遲到、上課講小話、打瞌睡或晚上不按時就寢等,被政教處教師抓到,其所在的班級就要被扣分。落實到違紀學生頭上,班上則要罰這個學生10元-50元不等。”
“這一做法在湘鄉市一中已有多年,罰款由班主任收繳,說是作為班費獎勵成績好、給班上爭榮譽的同學。”
“有的班一學期罰款上千元”
為核實舉報情況,記者來到該校。幾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學生說,班上很多學生確實被罰過錢。政教處每扣班上0.1分,班上就對這個違紀學生罰款10元;扣0.2分,罰20元,扣0.3分,罰30元……
有同學稱,“有的班一學期的罰款就有好幾百甚至上千元,班主任從來不開任何票據。”
還有同學反映,學校禁止學生用手機,政教處老師一發現就收繳、保管。要想領回手機,得向政教處交50元或100元罰款。“政教處說作為‘愛心基金’,我們不知道這錢究竟用到哪去了。”
罰掉生活費 幾天沒吃飯
學生質疑:扣分要罰款,領手機得交錢,湘鄉市一中的班主任和政教處老師難道成了“執罰人員”?他們有罰款的權力嗎?這難道不是在變相亂收費嗎?
一些被罰過錢的學生說,“我們的父母很多都是農民或下崗職工,每一分錢都是父母省吃儉用給我們的。”
“我們也許不是老師眼中的好學生,有時違反了校規,但絕不是故意的。有的同學交了五六百元的罰款,罰款后幾天沒吃飯,又不敢跟父母說,怕挨罵。真希望學校能取消這種做法!”
學校回應
班主任定的土規矩
嚴厲禁止以罰代教
湘鄉市一中副校長李燦輝、政務處主任黃偉說,該校部分班級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罰款,這種情況曾經存在,也聽到學生有反映。有的是班主任定的規矩;有的是學生制定的班級公約,班主任默許。罰款由班主任代為保管作班費。
李燦輝稱,學校一直嚴厲禁止以罰代教,曾有班主任這樣做,造成師生對立,被撤了職。目前,可能個別班主任、班委會還在實施。學校會更加重視,規范到位,絕不允許以任何形式和名義以罰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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