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黑龍江省2010年度公務員招考公共科目筆試總分折合后最低合格分數線分別劃定為:省直80分,地市75分,縣市70分,鄉鎮65分。
據介紹,根據本次《招考實施方案》和《招考公告》中有關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和職位調劑原則的政策規定,經研究決定,省以下垂直系統分別按屬地化和機構規格原則掌握,即所屬單位位于市地的按市地標準掌握,位于縣市以下的按縣級標準掌握,所屬單位不能按照屬地化原則掌握的按機構規格掌握。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特殊崗位經省委組織部和省人保廳共同批準,可適當放寬面試開考比例;凡在筆試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凡已進入面試的人選不得參加調劑。
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并未進入面試的考生在公布的調劑職位上按以下原則進行調劑:考試科目相同且達到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分數線;符合調劑職位的招考條件;每個考生只能申報一個職位;根據考生申報志愿和所空缺人數,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調劑后仍未達到比例而取消職位的,該職位原進入面試的人選可再進行一次調劑;調劑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與省委組織部、省人保廳在省紀檢委的監督下共同負責,按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調劑人選。
調劑后新進入面試人選的分數按以下幾種情況確定:無人進入面試的調劑職位,調劑人員按筆試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1人進入面試的調劑職位,調劑人員分數高于原進入面試人選分數的,按相同分數計算,低于的按實際分數計算;2人進入面試的調劑職位,調劑人員分數高于原進入面試人選分數的,按第2名的分數計算,低于的按實際分數計算。
調劑的具體職位將在各用人單位資格復審結束后在黑龍江省人事信息網上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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