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貫徹落實《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意見
省教育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編辦 省財政廳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7〕34號)、《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財政部關于印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教師〔2010〕2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貫徹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意見的通知》(豫政辦發〔2007〕90號)精神,確保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在我省順利就業,為我省經濟社會特別是教育事業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在省政府的領導下,由省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組成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并實施就業指導意見,落實保障措施,確保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在我省招收的免費師范畢業生順利到我省中小學任教。省教育廳牽頭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指導、辦理派遣等有關就業手續;各省轄市及所轄縣(市、區)、重點擴權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崗位和接收工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人事接轉工作;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負責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的編制;各級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關經費保障。
二、按照國辦發〔2007〕34號和豫政辦發〔2007〕90號文件規定,落實好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所需編制。各省轄市和重點擴權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統一掌握本地區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情況,會同機構編制部門在核定的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額內,提前安排接收師范免費畢業生編制計劃。各地應首先用自然減員編制指標或采取先進后出的辦法安排免費師范畢業生,必要時省里可設立專項周轉編制,以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有編有崗。
三、免費師范畢業生依法取得教師資格后,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文件及《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規定就業。免費師范畢業生采取雙向選擇和回生源所在省轄市及所轄縣(市、區)政府統籌安排兩種方式就業。鼓勵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邊遠貧困地區任教。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在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充分調研協調的基礎上,編制好下年度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崗位需求計劃,并于當年10月中旬前匯總上報省教育廳,由省教育廳向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送達我省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崗位需求信息。省教育廳根據各地需求情況,每年年初負責組織一次免費師范畢業生專場招聘工作供需見面會,讓用人單位與免費師范生進行雙向選擇,為免費師范畢業生搭建一個就業平臺。各地也要在本轄區范圍內組織用人單位與免費師范畢業生雙向選擇供需見面會,為每一位畢業生落實工作崗位搭建平臺。
免費師范畢業生個人也可以通過各種形式的雙向選擇到我省中小學校任教。畢業前通過雙向選擇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生,其檔案、戶口等由培養學校直接遷轉至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畢業前未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由生源所在省轄市及所轄縣(市、區)或重點擴權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本轄區中小學任教,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生源所在省轄市及所轄縣(市、區)或重點擴權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確有特殊情況,要求跨省任教的,需經學校審核,并提供接收單位和主管部門的接收材料,報省教育廳審批。
四、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城鎮教師支教工作,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兩年。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地方政府和農村學校要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服務提供周轉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五、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滿一學期后,可申請免試攻讀在職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經任教學校考核合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根據工作考核結果、本科學習成績和綜合表現擇優錄取。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能報考脫產研究生。任教學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給予支持。各省轄市及所轄縣(市、區)或重點擴權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在讀教育碩士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名單上報省教育廳備案。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職學習,任教考核合格并通過論文答辯的,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并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六、免費師范生在協議規定任教期間內,可在學校之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在協議服務期間跨省轄市流動的,應報省教育廳審批。各省轄市及所轄縣(市、區)和重點擴權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每一位免費師范畢業生建立誠信檔案,對未能履行協議的畢業生,要及時上報省教育廳,并按規定要求免費師范畢業生向省教育廳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同時要繳納違約金;已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由省教育廳通知培養學校取消學籍;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省教育廳批準。
七、各級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勵和支持免費師范畢業生長期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編辦、財政廳要建立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督查機制,每年進行檢查并采取適當方式公布結果。對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落實不力的地方,將予以通報批評。
八、保障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是落實師范生免費教育示范性舉措的關鍵環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精心組織,采取有力措施,認真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為培養造就一大批優秀中小學教師創造條件。各省轄市和重點擴權縣(市)政府要加強領導,統籌相關部門,根據本意見,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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