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落實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
鄂教體藝〔2009〕10號
各市、州、縣教育局,江漢油田教育實業集團,各高等學校:
目前,我省各地正在有序開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落實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教體藝廳[2009]4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鄂政電[2009]3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在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及托幼機構落實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重申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和省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按照“高度重視、積極應對、聯防聯控、依法科學處置”的防控原則,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衛生部門的具體指導下,進一步完善本系統、本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預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要確保通訊暢通,對因工作失誤、防控不力造成疫情擴散、蔓延的,要追究相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二、積極宣傳,加強教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加大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宣傳力度,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為當前一個時期學校宣傳教育重點,通過形式多樣、形象生動的宣傳形式普及科學防控知識,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尚未開展該項教育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立即行動,做到甲型H1N1流感防控教育工作全覆蓋。
三、聯防聯控,加強監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與當地衛生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本地甲型H1N1流感防控要求和信息,及時調整防控措施,形成部門聯防聯動的工作格局。各級各類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要全面落實晨檢制度,對缺勤的師生員工均要逐一進行登記,并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疫情要在第一時間(2小時)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教育行政部門,并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寄宿制特別是農村寄宿制中小學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指導,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對患有流感樣癥狀(如發熱、流涕、鼻塞、咽痛、咳嗽、頭痛、肌痛、乏力、嘔吐和腹瀉)的師生要勸其及時就醫,并遵照醫囑進行醫學觀察。
四、積極應對,科學處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大校園環境整治力度,保持學校教學和生活場所空氣流通、清潔衛生。各地和學校要按照《省教育廳關于推薦使用<甲型H1N1流感防治手冊>(學生版)的通知》(鄂教體藝函[2009]8號)的要求,做好該《防治手冊》的征訂和使用工作,切實加強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做好高考、中考期間的防控工作。目前,高考、中考時間臨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高考、中考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控預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密切關注發熱等流感樣癥狀病例,保障師生的健康安全。各地在組織高考和中考過程中,要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當地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密切關注和及時詢問監考人員和考生的身體狀況,一旦發現有發熱等流感樣癥狀病例,按照防控工作預案,采取措施,科學處置。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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