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近日公布該校《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學生在申請學位時出現買論文、由他人代寫論文、剽竊或者偽造數據情節嚴重等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學位申請資格;已獲得學位的,依法撤銷其學位,注銷學位證書,并向社會公布,3年內,學校不再接受其學位申請。
辦法規定,各類學位論文的電子版必須由校內管理部門通過中國知網和萬方的論文檢測系統進行論文不端行為系統檢測,檢測文字復制比在排除自引率(即引述作者自已發表的文章所占比例)之后,不得超過15%。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實行兩次檢測,第一次檢測論文復制比超過標準者不進入盲評程序;第二次檢測論文復制比超過標準者,根據情節給予不同處理,分別為推遲半年申請學位、推遲三年申請學位,情節特別嚴重者取消學位申請資格。2013年上半年,已有9名碩士生論文因文字復制比高于15%而被推遲半年答辯。
此外,該校對博士畢業論文全部實行“盲評”,對碩士畢業論文按照一定比例抽檢“盲評”。
學生本人對處理決定有異議的,可在接到處理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訴。
辦法同時規定,其他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負有明顯責任的校內單位和個人,一律依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該校相關負責人表示,《處理辦法》的制定旨在建全學術監督機制,加強學術規范自律意識,在全校師生中推起守誠信、重學術的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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