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免費師范生就業實施辦法
桂教〔2010〕16號
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貫徹落實〈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意見》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辦、財政局:
為培養造就一大批優秀教師,從2007年秋季起,國家在北京師范大學等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首屆免費師范生將于2011年暑期畢業。為指導各地、各高校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財政部印發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教師〔2010〕2號)。為切實做好我區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工作,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貫徹落實〈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并將首屆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
為加強對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自治區成立了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制定就業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保障措施,保障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工作小組成員名單詳見附件2。
各市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以便統籌和落實本區域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的各項工作。
二、提出需求計劃,發布供需信息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當地教育發展的實際,準確掌握本區域中小學校對教師的需求情況以及崗位空缺情況,并根據我區首屆免費師范畢業生專業與生源分布信息(詳見附件3),以轄區市為單位,提出2011年專業教師需求計劃,填寫好《2011年面向免費師范畢業生專業教師需求情況統計表》(附件4),于2010年12月20日前上報工作小組辦公室。
2011年1月14日前,工作小組辦公室將各市專業教師需求計劃匯總后,通報給部屬師范大學。同時, 將供需信息分別在全國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公共信息平臺和廣西畢業生就業網(www.gxbys.com)上發布。
三、做好編制安排,落實教師編制
2011年1月20日前,各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市上報的計劃會同機構編制部門,做好2011年度接受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的編制預留工作。
對沒有空余編制,而教育事業發展確實需要進人或者需要安排未落實崗位的當地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的,應先用自然減員編制指標或采取先進后出的辦法予以解決。
四、組織雙向選擇,確定就業崗位
2011年1月30日前,工作小組辦公室將在全區大學生就業雙選會上,組織免費師范畢業生專場招聘會,為首屆免費師范畢業生提供一次面向全區用人單位的選擇機會。
2011年1月30日前,各地可單獨舉辦專場招聘會,或通過網上招聘方式,舉行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為免費師范畢業生落實就業崗位。
2011年3月30日前,對于尚未落實崗位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工作小組辦公室將通知生源所在地,由生源所在地按《意見》的有關規定安排就業。
2011年4月30日前,工作小組辦公室與部屬師范大學交流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落實情況。
2011年5月30日前,確保我區所有合格的應屆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崗位落實到位。
在實施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報告自治區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0771—5815206、5815201,傳真:0771—5815205,電子信箱:sf@gxedu.gov.cn。
附件:
1.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貫徹落實《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意見
2.自治區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3.廣西首屆免費師范畢業生專業與生源分布信息表
4.2011年面向免費師范畢業生專業教師需求情況統計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貫徹落實《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7〕34號)、《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央編辦 財政部關于印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教師〔2010〕2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區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加強對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當前,我國的教育事業進入了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新階段,提高教育質量,關鍵是提高教師的質量。在我國高等教育成本分擔、繳費上學的背景下,中央決定在部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就是要進一步形成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讓教育成為全社會最受尊重的事業;就是要培養大批優秀的教師;就是要提倡教育家辦學,鼓勵更多的優秀青年終身從事教育事業。這是國家推動教育事業特別是基礎教育發展的重大舉措。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是落實師范生免費教育示范性舉措的關鍵環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的重大戰略意義,高度重視,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切實做好我區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工作。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辦、財政廳組成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并實施就業方案,落實保障措施,保障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自治區教育廳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指導、落實工作崗位、辦理派遣和接收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的人事接轉、督促落實工資福利待遇工作;自治區編辦負責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的編制;自治區財政廳負責督促接收地財政部門落實相關經費保障。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教育廳。
二、采取措施,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
(一)落實編制。各地教育、機構編制部門要在核定的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額內,提前安排接收免費師范畢業生編制計劃,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所需編制,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有編有崗。
1.各地中小學在當年提出第二年用人計劃,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在準確掌握本地區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情況前提下,會同機構編制部門預留第二年接受免費師范畢業生編制。
2.對沒有空余編制,事業發展確實需要進人或者需要安排未落實崗位的當地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的,應先用自然減員編制指標或采取先進后出的辦法予以解決。
(二)落實崗位。免費師范畢業生依法取得教師資格后,按照國辦發[2007]34號文件和《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規定就業。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包括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學校)任教崗位采取雙向選擇和安排就業兩種方式落實,按照協議就業,不再參加當地人事、教育部門組織的招聘考試。首先是雙向選擇,落實崗位;畢業前未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由生源所在地安排到中小學校任教,確保每一位合格的免費師范畢業生落實崗位。
1.回廣西任教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雙向選擇。已與自治區教育廳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的,由自治區教育廳負責組織用人單位與免費師范畢業生進行雙向選擇,為每一位畢業生落實崗位提供公平、公正的選擇機會。對畢業前仍未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由生源地安排到中小學任教。
2.對外省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因特殊情況到廣西任教的,應事先聯系好用人單位,并辦理有關跨省就業審批手續。歡迎有富余生源的外省免費師范畢業生到廣西工作,符合條件的外省畢業生到廣西中小學任教享受區內生源同等待遇。
3.免費師范生應按學制順利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不能順利畢業的免費師范生將不享受本意見的政策。
(三)服務農村。根據有關規定,到城鎮(指縣城及縣城以上)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在服務期內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靈活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兩年。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享受派出學校工資福利待遇。地方政府和農村學校要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服務提供周轉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派出學校要關心支持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工作,盡量為他們的工作生活和專業發展提供幫助,對不關心支持這項工作的學校將不再安排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該校工作。
(四)繼續教育。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后,各有關中小學和部門要積極鼓勵他們通過各種途徑在職學習,繼續深造提高,盡快成長為優秀教師。
1.支持免費師范畢業生按有關規定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免費師范畢業生在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
2.支持免費師范畢業生積極參與教育科研和教改活動,鼓勵他們大膽創新,在實踐中鍛煉提高。
3.對表現突出要及時列入骨干教師培養對象進行培訓,為其創造良好的發展平臺。
(五)履約管理。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任教期內,可以在學校之間流動和從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協議的畢業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已錄取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由錄取院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自治區教育廳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公布違約記錄,并通知相關部門記入人事檔案,負責違約事項的管理工作。免費師范畢業生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須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
1.師范生免費教育費用包括四年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費等三項,按培養院校提供的實際費用標準計算。
2.免費師范生畢業后未按協議從事教育工作的,應向自治區教育廳提出申請,經審批并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及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后,方可從事協議之外的其它工作。退還的免費教育費用及繳納的違約金,納入非稅收入管理,專項用于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服務方面的開支。
3.免費師范畢業生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未滿10年,且未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自行離開教育崗位的,按不足服務年限(包括離開當年)一次性退還一定比例的免費教育費用,退還費用為不足服務年限乘以免費教育費用的10%,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超過時限(從離崗之日起計算)須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滯納金,所繳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同前款2。
4.免費師范畢業生確有特殊原因須跨省到中小學任教的,須經批準。審批程序為:畢業離校時申請的,由培養院校審核、自治區教育廳審批;已在中小學任教申請的,由任教學校提出意見、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自治區教育廳審批。
(六)加強監督。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辦、財政廳等四部門,建立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合督查機制,對各地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采取適當方式公布結果。各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免費師范畢業生的管理和監督,并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工作小組辦公室。
三、精心組織,扎實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具體工作
(一)加強溝通,發布信息。加強與培養院校和全區各市的溝通,準確掌握供求信息,認真組織需求計劃申報,及時發布有關信息。
1.每年的6月30日前,工作小組辦公室向免費師范畢業生培養院校了解我區第二年的免費師范畢業生信息,并于7月15日前,向全區各市發布畢業生人數、畢業學校和專業以及生源分布等基本信息。
2.每年的9月15日前,各市根據所發布的畢業生信息和本地的需求,向工作小組辦公室申報崗位需求計劃。
3.每年的10月15日前,工作小組辦公室將我區的需求計劃通報給免費師范畢業生培養院校,同時,將供需信息分別在全國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公共信息平臺和廣西畢業生就業網(www.gxbys.com)上發布。
(二)雙向選擇,確定崗位。將采取專場招聘和網上招聘等多種方式進行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為免費師范畢業生落實崗位。
1.每年的12月15日前,各用人單位可以利用免費師范生到我區實習的機會或到培養院校召開小型招聘,或通過網絡方式進行雙向選擇和招聘。
2.工作小組辦公室將于每年寒假的全區大學生就業雙選會上組織免費師范畢業生專場招聘會,為在此之前未落實崗位的畢業生提供一次面向全區用人單位的選擇機會。
3.第二年3月15日前,工作小組辦公室與部屬師范大學雙向交流信息,共同研究有關問題。
4.第二年3月30日前,工作小組辦公室將未落實崗位的免費師范畢業生通知生源所在地,由生源所在地按本意見有關規定安排就業,在5月30日前,力爭所有合格的應屆免費師范畢業生崗位落實到位。
(三)辦理派遣,上崗任教。根據用人單位與免費師范畢業生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按有關規定由自治區教育廳為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后,應按用人單位的要求按時到簽約學校報到。在此之前,各用人單位要做好接收畢業生的相關準備工作,保證畢業生順利上崗任教。
附件2
自治區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高 楓 自治區高校工委書記、教育廳廳長
副組長:楊偉嘉 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
劉建宏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韋運雪 自治區編辦副主任
范世祥 自治區財政廳總會計師
林 寧 自治區教育廳巡視員
成 員:韋安光 自治區教育廳人事處處長
何錫光 自治區教育廳師范教育處處長
高玉廣 自治區教育廳學生處處長
梁家斌 自治區教育廳財務處處長
黃智宇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處長
黃遠標 自治區編辦市縣處處長
蔡高根 自治區財政廳教科文處處長
工作小組辦公室:
主 任:林 寧(兼)
副主任:何錫光(兼)
高玉廣(兼)
黃智宇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處長
黃遠標 自治區編辦市縣處處長
蔡高根 自治區財政廳教科文處處長
成 員:李翔峰 自治區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蔣翰洲 自治區教育廳就業指導中心主任
宋瀟瀟 自治區教育廳新聞辦副主任
商秀梅 自治區教育廳師范處副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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