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新規提高了準入門檻,在安全方面讓人放心了,但也有家長擔心,這樣一來孩子會無車可坐。
開學在即,校車安全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問題。長沙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近日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后自購校車違法違規嚴重的,學校或幼兒園很可能因為“違規辦學”而被教育行政部門取消辦學資格。
而新規中校車準入門檻的提高,也讓很多學生家長開始為接送孩子上學發愁。
校車違法違規每月定期公示
“根據新規定,校車違法違規將視性質和嚴重程度,由公安交警、交通運輸部門從重處理。”長沙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校車專干劉婷表示,新規與以往最大的不同在于,學校、幼兒園自購校車違法違規嚴重的,除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門依法處罰外,還將由教育行政部門依照“違規辦學”定性查處,“情節嚴重的,可取消辦學資格。”
同時,從今年秋季開學開始,每月5日前,市、縣兩級教育信息網、車管所政務網上將公示上月校車違法違規情況,接受廣大學生家長以及全社會的監督。
校車不得跨區接送學生
新規還明確指出,按照“學生實行就近入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學為主”的原則,地處交通發達地域的學校,校車達到使用年限退出后,原則上不再進行校車使用許可審批。針對很多學生家長跨區擇優入學的情況,新規也對校車跨區設置了高門檻。校車原則上不允許跨區接送學生,確實需要跨區接送的,只能在毗鄰的街道或鄉鎮接送,同時必須經由所跨區、縣(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交警大隊審批同意。
長沙市、縣兩級校車監管平臺將于今年下半年建設完成。校車監管平臺建成后,全市所有校車都必須接入兩級監管平臺統一管理。未接入市、縣兩級校車監管平臺的車輛將不予辦理校車使用許可審批手續。
校車申請門檻提高
除加大對校車違規處罰外,新規定還首次明確了6類不能通過校車申請許可的情況。
其中包括審批表上填寫單位名稱與辦學許可證、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公章不一致的;民辦學校名稱不符合《湖南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民辦幼兒園民辦普通中小學學校名稱的通知》相關要求的;學校、幼兒園因名稱、法人代表人、辦學地址等重要信息變更,沒有完成變更程序,導致提交的申請資料內容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校車不符合相關安全標準的;駕駛人存在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擬申請開行線路達不到安全運行要求的。
根據新規定,自有校車的學校必須配備1名校車監控平臺監控人員和1名由學校領導擔任的校車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凡新購置的校車,須配備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和車載視頻系統。
門檻提高學生會不會無車可乘
目前,長沙市共有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車輛 1157 臺,具備校車駕駛資質的駕駛人1864名。
校車準入門檻的提高讓很多受訪家長開始為接送孩子而擔憂,“幼兒園以及小學低年級學生年紀小,長沙交通狀況復雜,不論是步行還是乘坐公交車上下學顯然都不安全,雙職工家庭接送孩子又是一大難題。”很多家長更是質疑,“不能因為校車管理難度大,不愿承擔責任,就把難題推給每個學生家長。”
開學重點檢查
長沙市中小學本學期將于8月30日至31日報到,9月2日正式上課。長沙市教育局將組織開展秋季中小學幼兒園開學工作檢查,時間為8月30日—9月4日。教師到崗到位、學生到校和異動情況、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情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大班額情況等,納入開學檢查。初一新生分班情況也是檢查重點,教育局將對照學校初一新生分班名冊和中招辦下發的分班考試成績冊,重點檢查學校是否按照考試分數走“之字路”平行分班,缺考學生以及新進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是否走“之字路”分班,是否集中編班或指定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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