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招生專業及其招生人數由招生學校根據錄取情況確定。
2、專業代號與《教育測量與評價》生源計劃專輯中公布的相同。志愿填報系統中沒有提供的專業,表示其專業計劃已錄滿,考生不能填報。
3、按照政策規定,外省農林、航海、地礦等本科院校和在湘高校若線上生源不足,按考生本次填報的征集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檔,降分幅度控制在本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之內。
4、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請參閱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章程(包括學費標準、辦學類型及錄取規則)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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