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記者從哈市教育局獲悉,新學期起,哈市城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的學雜費首次全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提供暫住證、務工證明、借讀證明可免除學雜費。
據哈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享受免除學雜費政策的學生包括: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符合政府規定接收條件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辦學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
本學期起,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按照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準,享受補助。對符合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免除學雜費并取消借讀費。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準,享受補助。
據了解,在公辦小學或初中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三種證明材料,可免除學雜費。1、居住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民暫住證;2、務工證明(有固定工作的,用人單位出具用工備案手續;從事靈活就業的,由居住地街道勞動保障工作站出具靈活就業證明;從事商業活動的,出具營業執照復印件);3、原就學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借讀證明。
據悉,今年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標準,按照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關于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推行“一費制”收費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試行)》規定的學雜費標準執行,小學每生每年220元,初中每生每年260元。
據了解,免收學雜費政策實施后,學生用的課本費、作業本費、住宿費和服務性代收費還要收取。按照國務院和省的部署,考慮到城市義務教育的實際情況,這次主要是免除學雜費,并不是取消城市義務教育階段的一切收費。服務性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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