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對“2·27”校園踩踏案一審宣判,老河口市薛集鎮秦集小學原校長杜貴強、原政教副主任張繼輝、教師杜貴體,犯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3人分別獲刑2年半、2年和1年。
據了解,老河口市薛集鎮秦集小學是一所農村寄宿制學校,在校學生952人,其中住校生502人。因該校新宿舍樓正在建設中,一棟四層樓的綜合樓被改造為臨時學生宿舍樓。整棟樓僅有一個樓道出口,存在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
今年2月27日6時左右,因值班老師張繼輝、杜貴體沒有按時打開一樓鐵門,致使急于出門的學生們下樓時相互擁擠,將鐵柵欄門擠開,之后發生踩踏事故。事故發生后,死者家屬獲得賠償款共計196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3名被告人明知校舍存在危險而沒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應當開門而未開門,造成住校學生匯集寢室大門處,相互踩踏,致使4名學生身亡,7名學生受傷,后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均構成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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