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武漢市學生資助中心獲悉:今年秋季開學,幼兒園學生也可申請助學金。
據了解:武漢市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政策,適用于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包括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武漢市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主要用于兒童在園期間的保教費用及伙食費補助。
武漢市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具有本市戶籍的普惠性幼兒園3-6周歲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申請學前教育助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1.城鄉低保家庭兒童。須持有本市民政部門當年核發的《城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城鄉特困家庭兒童。其中包括民政部門核定的城市三無人員(即城市居民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的人員)和農村五保戶。
2.孤兒、烈士子女、殘疾兒童及殘疾人家庭兒童。須持有本市民政部門核發的《孤兒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殘聯部門核發的《殘疾證》等。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貧困家庭兒童。須持有本轄區內社區、街道(鄉鎮)民政辦、區民政部門三級貧困證明。
4.家庭直系成員中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經濟來源的貧困家庭兒童,須持有二甲以上醫院證明和重大疾病病歷。
5.無穩定收入的單親貧困家庭兒童。須持有本轄區內社區、街道(鄉鎮)民政辦、區民政部門三級貧困證明及民政部門核發的《離婚證》等其他證件。6.駐守海島、艱苦邊疆地區的基層官兵,以及長期駐守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和有特殊貢獻軍人的子女。
每年9月開學初,符合學前教育助學金資助條件的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所在幼兒園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表》。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以銀行儲蓄卡形式發放。由各幼兒園為每位受助兒童(家長或監護人)統一辦理銀行儲蓄卡。
每年11月上旬,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根據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受助名單,分區下達學前教育助學金預算通知,再由各區教育局、財政局將上級下達資金足額下達轄區內所有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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