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南龍山縣扶貧辦獲悉,2013年龍山縣共安排財政扶貧資金300萬元,按照本科每人每年5000元,專科每人每年3000元的標準,對600余名農村貧困大學生進行救助,助學期限為2013年秋季至2014年春季學期。
龍山縣規定,凡在專科以上就讀的龍山籍計劃內在校農村貧困大學新生和往屆生均屬救助對象。獲得扶貧助學的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貧困戶家庭大學生;享受扶貧開發制度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政策的貧困戶家庭大學生;農村因大災大病返貧的貧困戶家庭大學生(大病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大災是指因災情經濟損失嚴重,造成生活困難的);父母雙亡的農村孤兒貧困大學生。
為做好這項工作,龍山縣嚴格堅持“四個優先”原則。即指在當年貧困家庭大學生救助資金有限的情況下,同等條件以家庭貧困程度大的學生優先救助,以應屆畢業的貧困生優先救助,以考上本科的貧困學生優先救助,整村推進村、高寒山區村的貧困學生優先救助。
此外,龍山縣通過會議、通知、告示、手機報等形式在全縣范圍內對救助政策進行了宣傳,讓廣大農村貧困大學生及時了解,并初步做好調查摸底工作。一旦確認救助對象后,工作人員將在今年9月及時把救助資金撥付到救助學生開戶銀行所在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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