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廳下發通知稱,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嚴禁超計劃招生、平臺外招生和跨地區招生。
高中招生嚴格實行比對注冊。各市(州)教育局應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籍庫與中考招生庫進行比對,不在義務教育階段學籍庫的不予通過,義務教育階段學籍信息與招生庫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通過,比對一致的上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備案后,方可注冊普通高中學籍。
今年省教育廳進一步完善了舉報系統。各市(州)教育局可將被外地學校跨地區違規招走的本地學生的姓名、身份證號等關鍵因素錄入舉報系統,一經核實,不予注冊學籍。
省內跨市(州)回戶籍地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須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試機構出具中考成績及錄取批次證明,由戶籍所在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后在核定招生計劃內辦理錄取手續。
招生實行校長承諾制,校長必須簽訂省教育廳要求的《承諾書》。學校只有做出承諾,所招收學生方可注冊學籍。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