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株洲城區中小學招生依然實行公、民辦學校協調發展的原則,公辦學校“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民辦學校“家長選擇、自主招生”。將保障每一個孩子都享有公辦義務教育免費學習的權利,都有就讀公辦學校的學位、都有自愿選擇民辦學校學習的機會。
公辦初中、小學分別在所屬區規定的片區范圍內招生,不得跨區域跨片區招生。已領取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可不受戶籍和地域限制招收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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