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的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提出,在放假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學放春假或秋假。如果該措施得以實行,中小學有望一年享4個假期。
記者隨機采訪了星沙部分家長,有贊同的也有不贊同的。家住灰埠小區的陳女士,女兒在星沙實驗小學讀書,她認為增加春秋假期很有必要。“寒暑假出游天氣條件又很有限制,如果能夠適當地增加春秋假期,剛好可以帶孩子出去旅游見習下!”市民符先生則與陳女士的觀點完全相反。“每次放假回去上學,感覺孩子都有假期綜合癥,需要時間適應。”符先生說,“放假前激動一下,放完假激動一下,放假太多總是激動著怎么安心學習?”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的大中小學的假期實行雙假期制,即每年分為寒暑兩假,至今已經有百余年歷史。 外國中小學普遍實行“一年三假”或“一年四假”的制度。在我國,杭州的部分中小學已經開始實施“一年四假”。杭州實施的春秋假,不僅讓學生在全年中最宜人的時節走向大自然,還為他們騰出了更多的社會實踐時間。就長沙縣而言,從長沙縣教育局獲悉,暫未進行過可行性研究,短時間內不在全縣推行春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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